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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统计局2016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6-02   查看次数:
摘 要: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根据海口市市委办公厅、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口市2016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海办[2016]46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议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 系列讲话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 规定和市委二十一条规定,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整治“庸 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和“吃拿卡要拖”为主题,以民主评议和民意测评为手段,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衡量标准,以建设党风政风行风长效机制为目标,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为海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评议对象

    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

    三、组织领导

    成立海口市统计局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王善来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林家雄、陈文海总统计师谢式金、副调研员李云中、李蕊担任,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云中兼任,成员从各处室抽调,负责具体指导和组织实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

    四、评议内容

    根据本单位实际,紧扣持续纠正“四风”和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和“吃拿卡要拖”主题,重点对作风建设、信息公开、履职尽责、清正廉洁、履行承诺、“双创”工 作、联系群众、公正执法、为民办事、服务质量10个方面进行评价,其中前6项内容为通用指标,后4专项指标

    1.通用指标

   1)作风建设方面。主要评价对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视度,包括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一规定, 反对和纠正“四风”情况;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着力治理“吃拿卡要”情况;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情况。  

   2在信息公开方面,主要评价权力行使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包括采用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应予公开、上级机关要求公开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各类事项信息情况;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全面、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等信息情况;及时受理和回复群众申请公开事项情况。 

   (3)在履职尽责方面,主要评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能度,包括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完成重点任务、做好本职工作情况;加强效能建设,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情况;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情况。 

   (4)在清正廉洁方面,主要评价被测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度,包括遵守廉洁从政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情况;加强内部管理监督,编制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防控廉政风险情况;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杜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款大吃大喝等挥霍浪费问题情况。

   (5)在履行承诺方面,主要评价被测评单位对群众关心和反映问题的回应度,包括对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利益问题征集群众意见、畅通群众投诉反映渠道情况;对群众关心和反映的问题研究解决、及时反馈、作出承诺情况;兑现承诺并公开承诺办理结果、办理并回复群众投诉事项办理结果情况。 

   (6)在“双创”工作方面,主要评价开展“双创” 工作情况,包括机关规范化建设情况包点工作开展情况。 

    2.专项指标

   (1)在联系群众方面,主要评价到基层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情况;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处理群众诉求情况;下基层轻车简从、简化接待等情况。 

   (2)在公正执法方面,主要评价严格执法, 包括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公正文明执法情况;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情况;杜绝乱检查、乱罚款等问题情况。 

   3)在为民办事方面,主要评价简化审批手续和办事流程、推行便民服务措施情况。 

   4)在服务质量方面,主要评价树立为民服务观念、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杜绝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遵守商业道德、社会公德、诚实守信情况;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客户和消费者利益情况;杜绝虚假宣传、恶性竞争、违规收费等问题情况。 

    五、评价办法 

    社会评价方法分为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公开评价。总分100分,公开评价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分别占总分的30%和70%

   (一)群众满意度测评。抽取样本400个,其中管理对象60个(内部工作人员样本10个,其他管理对象样本 50个),服务对象200个,社会公众140个。提供管理对象手机号码200个,服务对象手机号码1000个。同时提供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 

   (二)公开评价。由市纠风办、市效能办组织召开评价大会,评价代表依据评价指标,在评价大会上根据评价对象提交的评价材料,包括公开承诺兑现情况以及2015年社会评价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明察暗访了解到的情况,当场填写《公开评价测评表》,并提出改进作风的意见建议。 

    六、实施步骤

   (一)部署安排(2016年5月)。印发评价工作方案, 部署2016年社会评价工作。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价指标和评价内容,针对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2015年社会评价提出的意见建议, 就今年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具体举措和工作目标向社会作公开承诺,通过门户网站和本单位宣传栏向社会公布。在《椰城纠风热线》栏目上线时,将本单位2016年公开承诺、2015年公开承诺践诺情况和评价代表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向群众解答。 6月10日前报送工作方案。

   (二)明查暗访阶段(2016 年 6 月—7 月)。市效能办组织市作风监督专员(特邀监察员)、评议代表,对各被评单位规定评价内容、上班纪律、机关规范化建设、环境卫生、2015 年公开承诺践诺情况和评价代表意见建议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期间局领导小组将对各处室进行抽查。 

   (三)公开评价(2016 年 8 月)。召开公开评价大会,评价代表进行评价。评价大会前,将我局自我评价材料,包 括 2015 年公开承诺兑现情况、评价代表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在门户网站上公示为评价大会做好准备。 

   (四)群众满意度测评(2016 年 8 月—9 月)。参加群众问卷调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本单位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处室和工作联系人,有效发挥民主监督对改进作风的“倒逼”作用。各相关处室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社会评价工作,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评价工作。2017 年 1 月报送评价工作总结。 

   (二)规范操作,有序推进。要认真准备、及时向市效能办报送相关资料,公开承诺于2016年6月10日前报送,承诺内容要求围绕评价指标、针对存在问题、反映群众关切、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切实可行。公开承诺在单位门户网站和本单位宣传栏进行公示自我评价材料包含两部分,包括2015年承诺兑现和社会评价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于2016年7月20日前报送,要求内容具体、真实客观、数据准确。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本单位工作人员手机号码于2016年7月20日前报送,要求体现评价者的相关性、亲历性,主要提供在本单位办理过各类事项的服务对象的电话号码,电话号码一次性报送后不再补充变更。

   (三)开门评价,全程透明。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要坚持开门 评价,做到评价方案公开、评价步骤公开、承诺措施公开、评价结果公开,通过公开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增强社会公众参 与评价的积极性,强化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 

   (四)严明纪律,明确责任。要以积极的姿态,接受社会各界代表的评。各处室要结合实际科学统筹,把本职工作与开展民主评价共同落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201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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